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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焊接工艺的评定规则有哪些?

发布者:建铭  发布时间:2019/1/4 7:12:12

 钢结构焊接工艺的评定规则有哪些?

(1)不同焊接方法的评定结果不得互相代替.
(2)不同钢材的焊接工艺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同类别钢材的焊接工艺评定结果不得互相代替.
2)HPB235、HRB335级类同类别钢材中当强度和冲击韧性级别发生变化时,高级别钢材的焊接工艺评定结果可代替低级别钢材;HRB400、RRB400级类同类别钢材中的焊接工艺评定结果不得相互代替;不同类别的钢材组合焊接时应重新评定,不得用单类钢材的评定结果代替.
(3)青岛钢结构接头形式变化时应重新评定,但十字形接头评定结果可代替T形接头评定结果,全焊透或部分焊透的T形或十字形接头对接与角接组合焊缝评定结果可代替角焊缝评定结果.
(4)板材对接的焊接工艺评定结呆适用于外径大于600阳卫的管材对接.
(5)评定试件的焊后热处理条件应与钢结构制造、安装焊接中实际采用的焊后热处理条件基本相同。
(6)钢结构焊接工艺参数变化不超过有关规定时,可不需重新进行工艺评定。
(7)钢结构焊接工艺评定结果不合格时,应分析原因,制定新的评定方案,按原步骤重新评定,直到合格为止。
(8)施工企业已具有同等条件焊接工艺评定资料时,可不必重新进行相应项目的焊接工艺评定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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