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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焊接的施工作业条件有哪些?

发布者:建铭  发布时间:2018/9/2 19:14:52

 

 
(1)焊接作业区风速当手工电弧焊越过8m/s、气体保护电弧焊及药心焊丝电弧焊超过2m/s时,应设防风棚或采取其他防风措施.创作车间内焊接作业区有穿堂风或鼓风机时,也应按以上规定设挡风装置E.
(2)焊接作业区的相对湿度不得大于90%. 
(3)当焊件表团潮湿或有冰雪覆盖时,应采取加热去湿除潮措施. 
(4)焊接作业区环境温度低于O"C时,应将构件焊接区各方向大于或等于2倍钢板厚度且不小于100mm范围内的母材,加热到20"C以上后方可施焊, 且在焊接过程中均不应低于该温度.实际加热温度应根据构件构造特点、钢材类别及质结等级和焊接性、焊接材料熔敷金属扩散氢含量、焊接方法和焊接热输入等因素确定,其加热温度应高于常温下的焊接预热温度,并由焊接技术资任人员制定出作业方案经认可后方可实施.作业方案应保证作业人员操作技能不受环境低温的影响,同时对构件采取必要的保温措施.
(5)焊条在使用前应按产品说明书规定的烘馆时间和烘烙温度进行烘熔. 
低氨型焊条烘干后必须存放在保温箱(筒)内,随用随取.焊条由保温箱(简)取出到施烨的时间不宜超过2h(般性焊条不宜超过4h).不符上述要求时,应重新烘干后再用,但焊条烘干次数不宜超过2次。
(6)焊接作业区环境超出上述(1)、(4)的规定但必须焊接肘,应对焊接作 业区设置防护棚并由施工企业制订出具体方案,连同低温焊接工艺参数、措施报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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