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13921686804

阳光房焊接工艺评定的一般规定包括哪些内容?

发布者:建铭  发布时间:2018/1/31 8:07:07

 (1)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应在钢结构构件制作及安装施工之前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1)国内首次应用于钢结构工程的钢材(包括钢材牌号与标准相符但徽合金强化元素的类别不同和供货状态不同,或国外销号国内生产).
2)国内首次应用于钢结构工程的焊接材料. 
3)设计规定的钢材类别、焊接材料、焊接方法、接头形式、焊接位置、焊后 热处理制度以及施工单位所采用的焊接工艺参数、预热后热措施等各种参数的组合条件为施工企业首次采用.
(2)阳光房焊接工艺评定应由结构制作、安装企业根据'所承担钢结构的设计节点 形式、钢材类型、规格、采用的焊接方法、焊接位置等,制定焊接工艺评定方案,拟定相应的焊接工艺评定指导书,按相关规程的规定施焊试件、切取试样并由具有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认证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试验。
(3)阳光房焊接工艺评定的施熔参数,包括热输入、预热、后热制度等应根据被焊 材料的焊接性制订。
(4)阳光房焊接工艺评定所用设备、仪表的性能应与实际工程施工焊接棉一致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焊接工艺评定所用的钢材、焊钉、焊接材料必须与实际工程所周材料一致并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具有生产厂出具的质量证明文件。
(5)阳光房焊接工艺评定试件应由该工程施工企业中技能熟练的作业人员施焊。 
(6)焊接工艺评定试验完成后,应崩评定单位根据检测结果提出焊接工艺 评定报告,连同焊接工艺评定指导书、评定记录、评定试样检验结果一起报工程质量监督验收部门和有关单位审查备案。
新闻类别 / NEWS CATEGORY
最新文章 / LATEST ARTICA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