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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构件验收的内容有哪些?

发布者:建铭  发布时间:2018/1/30 9:16:09

 钢结构构件验收的内容有哪些? 

钢结构构件的验收一般分两次进行:一次是在钢结构构件焊接质量检验,诊断符合施工图和《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 81-2002)的规定后,对钢结构构件外观和外形尺寸进行检查;一次是在钢结构构件除锈、涂装、编号后,对涂装质量和涂装厚度进行检查。
构件出厂时,应按《钢结构工程施工质运验收规范HGB 50205-2001)的规定,提供下列技术文件。
(1)产品合格证。
(2)钢材和其他辅助材料(焊条、焊剂、螺栓、油漆等)质量证明书及必要的 试验报告。
(3)施工和设计变更文件,设计变更的内容应在施工阁中相应部位注明;有材料代用时,应将代用清单、批准文件一并列出。
(4)创作中对技术问题的处理协议书。 
(5)一、二级焊缝的无损检测报告,高强度螺栓摩擦窗抗滑移系数实测报告。
(6)主要构件验收记录。 
(7)工厂拼装记录。
(8)构件发运消单和包装清单。 
钢结构构件堆放应做好哪些准备? 
钢结构构件通常在专门的钢结构加工厂制作,然后运至现场直接吊装或经过组饼装后进行吊装。钢结构构件力求在吊装现场就近堆放,并遵循“重近轻远”(即重构件摆放的位置离吊机近一些,反之可远一些)的原则。对规模较大的工程需另设立钢结构构件堆放场,以满足钢结构构件迸场堆放、检验、组装和配套供应的要求。
钢结构构件在吊装现场堆放时一般沿起重机开行路线两侧按轴线就近堆放。
其中钢柱和钢庭架等大件放置,应依据吊装工艺作卒面布置设计,避免现场二次搬运困难。钢梁、支撑等可按吊装顺序配套供应堆放,为保证安装、堆垛高度一触不超过2m或三层。
钢结构构件堆放应以不产生超出规范要求的变形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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